为大力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吸引高端人才聚集,优化事业单位队伍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个部门关于事业单位集聚优秀人才助力乡村振兴的意见》(穗人社发〔2021〕18号)等文件精神,广州市增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
公开招聘岗位59个,共招聘59人。详见《》。
招聘对象为报名当天及以前取得相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为2022年12月31日前)并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
(一)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2.2020、2021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并提供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除外);3.2020、2021、2022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7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完成教育部认证,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并提供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
(二)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个部门关于事业单位集聚优秀人才助力乡村振兴的意见》(穗人社发〔2021〕18号)第三点相关规定条件,招聘在增城区范围内服务的5类优秀基层服务人员具体分别为:
1.任期满5年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2.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
3.服务满5年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是指通过公开招聘程序,在城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公共服务站从事服务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
4.服务满5年的“基层党建工作人员”〔是指通过公开招聘程序,在镇(街)、村(社区)、新兴领域和各级党群服务中心(站)等城市基层党组织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不包括购买服务和兼职工作人员)〕;
5.服务满5年的“乡村专业服务人员”〔指各镇(街)党政机构及所属单位编外人员(含上级派驻各镇(街)相关单位的编外人员)或在村(社区、居、经济联社)从事公共服务的人员,用工方式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不包括购买服务和兼职工作人员〕。
(三)港澳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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